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货单查询
飞龙中港物流货运条款
发布日期:2015-12-24 13:50:42
飞龙中港物流公司专注中港货运业务15年,累积了行内多年经验,为了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,特别是中港出口散货的客户权益,在每份的货运签收单背后都写有“运输单契约条款”请广大客户认真阅读,附条款如下:
《运输单契约条款》
1.本公司不予受理运输的托运物包括:发票、有价证券、国家禁运的刊物、首饰、护照、私人证件、单证合同、批文、现金、私人信函、核销单、贵重物品、动物药物、毒品、液体物品、仿制物品、产地来源不正确物品、有腐蚀性或放射性等危险易燃易爆品、白色粉未、及一切有法律禁止托运的物品
2.贵客托运物本公司照原包装件数交收,不点细数、敬请收货人签收时查清托运物是否完整,逾期本公司不负任何赔偿责任。
3.由于寄货人原因,对其托运的内包装或外包装不良的托运物品(尤其是陶瓷,玻璃,灯饰等易碎品)如发生破损及由此衍生的问题,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4.寄货人要填写“投保货值”以货值0.5%的费率向本公司购买货运保险。运输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原因外,不论任何原因导致货物遗失、短少、毁坏而造成的直接损失,本公司将以损失货物占“投保货值”的比例给予赔付。此保险以本公司的签收单为依据,“以签收单取货人”签字起生效,到客户及其委托人“签收”时终止。
5.根据“邮政法”第五章第四十七条第二项规定,没有购买货运保险情况下,不论任何原因,在货运过程中货物的任何损失,本公司将以损失货物的相应运费的3倍给予赔付。(客户外包装不良而造成损失不给予赔付)
6.因海关查验原因,导致货物延迟交货而导致的损失,我公司不给予赔偿。
7.本签收单不作收款使用,不论任何情况。本公司的收款人员会出示本公司的专用收据并加盖印章有效,请贵司给予配合。